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元旦新制2018:軍公教篇(十八趴兩年後退場)

<軍公教>

1. 2018 年起軍公教全面調薪 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 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 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公務人員>

1. 公務員 18% 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 2021 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 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 12%、10%、8% 之順序, 2025 年降至 6% 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 35 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 95% 降至 75%,接下來每年遞減 1.5%,10 年後降至 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 15 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 32,160 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 10 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公教人員>

退休教職員年資滿 35 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 75%,並分十年降到 60%; 

1. 年資滿 15 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 45%,分十年漸降至 30%;年資滿 35 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 75%,並分十年降到 60%;

2. 已退教育人員 18% 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 9%,並在 2021 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 2025 起降至 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 32,160 元,不砍 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 58 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 2032 年達 65 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 15 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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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藍色小惡魔工作甘苦談

元旦新制2018:勞工篇(規矩是給懂的人玩的)

善待身邊的每個人!特別是飄洋過海來賣你勞力的外國朋友...(別忘了:YOU對了Money才會來~~

2018 年起,包含基本薪資與工時調整及勞保年金請領年齡等勞工相關新制將上路!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 21,009 元調整為 22,000元(龜速達到22K),時薪由 133 元調高至為 140 元(幹幾小時可以多吃幾顆茶葉蛋了...);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 17 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 22,000 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 2,1900 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 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 45,800元(自由工作者不知道怎麼選擇級距,可以私我);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 0.5 個百分點至上限 12%(希望這樣會比較晚倒閉,至少撐到我領完蛤~);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 61 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 56 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 47 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 65 歲為止(那就只好靠自己努力賺飽飽後提早退休囉~);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 300 人降到 50 人。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最後這一點真不是我愛唸的,人家飄洋過海來幫你打工,給他們吃得乾淨睡得舒服,很難嗎?如果這樣也做不到的老闆,你乾脆收一收別賺了,用一群人的痛苦換你的舒服,這是不對的!看看底下這位在新竹市海山漁港經營定置漁場超有人情味的老闆:鄭明發

圖片來源:Pixabay

鄭明發說:飄洋過海來台打工的外籍漁工,將青春歲月投注在漁船上,以體力與汗水換取家人溫飽,是值得尊敬的一群,因此他給的薪水,與本地漁工相同,也經常關心他們。

自由時報:印尼漁工「娶某」 台灣老闆幫辦婚禮

印尼漁工領 30K 他被說太寵外勞(壹週刊)
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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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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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藍色小惡魔工作甘苦談